关于做好2023级入学新生参加大学生医保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娟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750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版)和宁医发〔2022〕37号文件要求,我校2023级入学新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2023级入学新生参保建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本次建档对象为2023级入学新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专转本新生。

二、建档说明

1. 建档是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学生医疗保障权益。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医保建档信息的统计工作,确保新生顺利参保。

2. 交换生、“直通车”项目学生、借读生等由外校进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因没有我校学籍,无法参加我校大学生医保,请务必通知到本人,并确保有其它参保方式。

3. 休学、保留学籍人员务必与学生本人联系,确认是否参保,如需要参保必须于9月26日前缴纳费用(200元/年*学制),逾期人员视为不参保。建议休学、保留学籍人员等正式入学后再参保。

4. 2023级入学新生中应征入伍人员不参保,正式入学后再参保。

5. 2023级入学新生参保人员(困难生除外),务必保证参保费用已缴纳。9月27日将与财务结算参保费用,逾期人员视为不参保。

6. 《2023年入学新生医保建档信息统计汇总表》学生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字。

7. 新生参保是统一按学制进行收费,学制内因转学、退学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在我校参保的,届时将会退还剩余学制个人医保缴费部分。

8. 待建档名单中没有的学生,若符合参保条件,请各学院将情况反馈给大学生医保办公室,以便及时进行增补。

9. 2023级入学新生拟参保人员信息由医保办提供,由医保办对接各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

三、建档材料递交

1. 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复印件统一交至校医保办。

2. 所有不同意参保的同学均要本人填写《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详见附件2)。复印件统一交至校医保办。

3. 以班级为单位打印《2023年入学新生医保建档信息统计汇总表》纸质材料。 同时将学院整体汇总表(文件名:**学院23级新生医保建档信息统计汇总表)电子表格发至医保办公室。邮箱:dxsybb@nuist.edu.cn

请各学院在9月26日前将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交至校医保办:校综合门诊部二楼205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8731307。

 

                                    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3年9月7日         


附件1:2023级新生医保信息统计汇总表.xlsx

附件2: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及相关材料要求.docx

附件3: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