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用水用电的通知

发布者:王娟发布时间:2025-02-28浏览次数:10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减少校园水电损耗和浪费,提高水电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水电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水电使用申请

各单位水电使用应符合学校整体规划和统一调配,如有建设改造新增用水用电,应提前与能源管理部门联系确认用电负荷、用水量、水电接入位置等情况,并提交水电使用申请,经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二、水电使用管理

各单位进行水电设施和管线改造,应规范设计,及时报总务处能源管理部门审核,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后,水电管网竣工图纸应报总务处能源管理部门留存。各单位新增或变更大功率(10KW及以上)用电设施的,应提前做好能耗控制分析和用电负荷的论证,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报总务处能源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三、水电安全管理

学校各单位及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好学校的水电基础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及正常运转,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严禁违章用水用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造水电基础设施和设备,不得私接、乱拉水电管网。需要在公用设施上接水、接电的单位必须到总务处能源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四、节约用水用电

校内各单位应加强节能管理,鼓励用户积极开展水电等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材料、技术和设备,杜绝浪费,有效降低使用能耗;各单位应加强本单位水电设施的管理,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报修,发现私拉乱接甚至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

联系人:赵翔,联系电话:58235317。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水电管理办法(试行).PDF



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