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组:
根据校工会“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我分工会可分别推荐两名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参加校级评选。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此次推选候选人工作,现就推荐人选条件和评选程序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
1.爱岗敬业,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工会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工会工作任务。
3.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办事公道,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积极反映教职工合理意见和要求,得到教职工的拥护、信赖,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5.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分工会委员或小组长。
(二)工会积极分子
1.爱岗敬业,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积极支持和配合分工会开展工作,热情为教职工服务,得到领导、教职工好评。
3.积极参与校工会和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有较好表现或取得较好成绩。
4.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5.仅限人事关系在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的教职工。
二、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2.分工会委员及小组长进行投票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
3.党委会讨论决定推荐人选最终名单。
4.网上公示。
5.集中上报。
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分工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