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常识必知

发布者:王娟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10

切记:就医就诊务必用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结算费用。南京市外就医就诊务必提前异地就医备案。

1.就医就诊结算费用时,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保系统都会自动核算报销的金额,在结算时已经将报销的金额扣除。不需要再报销。

2.医保电子凭证的获取。因为支付宝参保信息更新不够准确,建议大家在南京医保公众号或我的南京APP里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使用。

3.大学生的医保卡内本身没有金额,但不影响大学生医保政策的享受。

4.门诊医保结算有年度起付线(100元)和额度600元,过起付线医保系统会自动核算,在结算时会自动核减。

5.门诊年度起付线100元,额度600元。起付线100元指的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累计,额度600元指的是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累计不超过600元。

6.南京市外就医务必提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在南京市外就医,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成功后,如不能使用医保结算费用,请联系就医的医院医保办公室处理。

7.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或者“南京医保”公众号→“服务大厅”,可以办理省内和跨省异地备案,查询参保情况,消费情况、参保证明等。

8.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就学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到当年12月31日。

9.社保卡补办。携带身份证前往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自行办理。

10.大学生参保缴费。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大学生按学制参保缴费后,如发生出国、入伍、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年度的医保费用可以办理退费。

11.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学校医保办,联系电话:025-58731307,盘城医保办,联系电话:025-58690081。

12.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南京医保”公众号,均可查询个人医保信息及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