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3年度教职工补充医疗报销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王娟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实施办法》(校发〔2022〕189号)文件精神, 2023年度教职工补充医疗报销数据已经核算好。

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26日下班前到校医保办公室,领取本单位职工补充医疗报销审核好后的数据,供本单位人员核查。个人如有疑问,请在3月29日下班前到校医保办核查。 

校医保办公室地点:校门诊部205室,联系电话:58731307。

 

人事处、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