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内社会企业、施工单位用水用电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王娟发布时间:2023-09-18浏览次数:672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校内社会企业及施工单位用水、用电管理,进一步理顺关系、提高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尽快梳理并排查本部门负责的经营性用户水表、电表是否安装到位且正常计量,还未移交能源管理科(水电保障中心)(下简称“能源科”)的本月底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水电交接表》提交至能源科,并安排专人会同能源科全面查看水表、电表安装现场,核定表读数。

2.各单位在与社会服务企业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若涉及到水电使用的,应提前与能源科对接,明确水电计量表安装和费用缴纳事宜。      

3.财务结算涉及水费、电费的,以能源科核定的水、电用量及其费用为准,能源科将定期发出水、电费缴费通知。对于逾期未缴纳用户,经催缴后仍未缴纳的,能源科有权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各单位所负责企业或施工单位离退场前有义务通知能源科对其进行水、电费核算清缴,清缴完毕由能源科确认后方可办理离退场手续及履约保证金退还。

能源科联系人:赵翔    联系电话025-58235317。

特此通知。

             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3年9月13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水电交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