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贯彻<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2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属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
大学生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负责采集学生参保信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从学杂费中代扣,按学制缴纳。
大学生按学制参保缴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年度的医保费用可以办理退费,由学校统一办理,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三、2024年度大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多少?
2024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8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00元/人•年,财政补助680元/人•年。
四、什么是待遇享受期?
《通知》规定,大学生参保缴费后自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入学参保并缴纳次年保费的,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除已在异地享受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五、参保大学生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按规定支付(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包括门统待遇、门诊大病待遇、门诊精神病待遇、门诊艾滋病、住院待遇和生育待遇等。
六、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门诊待遇?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100元,在社区医疗机构及校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60%,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4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600元。
一个自然年度待遇表
起付标准 | 100元 | |
基金支付比例 | 社区医疗机构(含盘城医院和校门诊部) | 60% |
非社区医疗机构 | 40% | |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 600元 |
(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大学生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在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办理高血压和糖尿病病种登记申请,经内、专科医师确认,由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信息录入手续后,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待遇。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两病(高血压、糖尿病)”药品、诊疗服务等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门诊统筹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增加至1100元。同时患有“两病”,门诊统筹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增加至1500元。
(三)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
待遇享受期内,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在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800元。
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表
个人自付部分的起付标准 | 2000元 | |
基金支付比例 | 社区医疗机构 | 50% |
非社区医疗机构 | 30% | |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 2800元 |
七、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一)门诊特殊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含造血干细胞)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颅内良性肿瘤、骨髓纤维化、运动神经元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肺结核。
(二)身份认定。患有以上门诊大病的参保学生,可向本市有认定资质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病种认定申请。
(三)医疗待遇。
门特---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待遇表
相关项目费用待遇 |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
项目名称 | 时间 | 年度基金 支付限额 | 大学生 | |
门诊放化疗(在指定医院申请) | 每年 | 12万元 | 85% | |
针对性药物治(在指定医院申请) | 每年 | 8万元 | 85% | |
辅助检查和用药 | 每年 | 1万元 | 85% | |
备注 | 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后,再按本表规定的个人分担比例支付。 | |||
门特---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待遇表
相关项目费用待遇 |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
项目名称 | 时间 | 限额 | 大学生 | |
透析费用 (医疗费用限额) | 每年 | 6.9万元/年 | 85% | |
辅助检查用药费用 (基金支付限额) | 每年 | 1万元/年 | 85% | |
备注 | 1、享受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不再同时享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的门诊特殊病限额补助待遇。 2、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后,再按本表规定的个人分担比例支付。 | |||
门特---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待遇表
相关项目费用待遇 |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
项目名称 | 时间 |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 大学生 |
抗排异药物治疗 | 每年 | 8万元 | 85% |
辅助检查和用药 | 每年 | 8000元 | 85% |
备注 | 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后,再按本表规定的个人分担比例支付。 |
门特---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待遇表
相关项目费用待遇 |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
项目名称 | 时间 | 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大学生 |
抗排异药物治疗 | 移植手术当年 | 8万元 | 85% |
移植术后第一年 | 8万元 | 85% | |
辅助检查和用药 | 移植手术当年 | 8000元 | 85% |
移植术后第一年 | 8000元 | 85% | |
备注 | 1、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待遇在移植术后第一年年底截止,仍需继续治疗的,需经指定医院评估,再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后,医保基金参照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对应年限待遇标准支付。 2、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后,再按本表规定的个人分担比例支付。 |
门特---血友病待遇表
项目名称 |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
时间 | 大学生 | 大学生 | |
血友病轻型 | 每年 | 2万元 | 85% |
血友病中型 | 每年 | 10万元 | 85% |
血友病重型 | 每年 | 20万元 | 85% |
备注 | 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后,再按本表规定的个人分担比例支付。 |
门特---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待遇表
项目名称 |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
时间 | 大学生 | 大学生 |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每年 | 2万元 | 85%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每年 | 2万元 | 85% |
备注 | 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后,再按本表规定的个人分担比例支付。 |
门特---其他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表
相关项目费用待遇 |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
项目名称 | 时间 | 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大学生 |
颅内良性肿瘤 | 每年 | 1万元 | 85% |
骨髓纤维化 | 每年 | 1万元 | 85% |
运动神经元病 | 每年 | 1万元 | 85% |
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 | 每年 | 1万元 | 85% |
肺结核 | 每年 | 1万元 | 85% |
备注 | 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后,再按本表规定的个人分担比例支付。 |
八、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门诊精神病待遇?
(一)身份认定
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抑郁发作(中、重度)、强迫症等精神疾病的参保居民,可在南京市脑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提出病种认定申请,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的审核。
(二)医疗待遇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病种医疗费用,基金按规定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包干使用。
九、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门诊艾滋病待遇?
(一)身份认定
患有相关艾滋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南京市第二医院提出病种认定申请,并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的审核。
(二)医疗待遇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抗艾滋病病毒和机会性感染治疗及相关检查医疗费用,基金按规定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包干使用,参保人员个人不自付。
十、参保学生如何享受住院待遇?
住院待遇表
十一、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一)办理登记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怀孕后携带结婚证、社会保障卡、生育登记服务证明等材料到具备建卡条件的医疗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二)医疗待遇
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待遇享受期内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800元;发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参照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80%。
(三)生育补助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次。
十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6万元。
十三、大病保险有什么待遇?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待遇享受期内,个人支付金额2万元以上费用,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如下:
医疗机构等级 | 费用段及基金支付比例 | ||
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以上 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 ||
大学生 | |||
一级 | 300元 | 95% | |
二级 | 500元 | 90% | |
三级 | 1000元 | 80% | |
备注 | 1、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含双向转诊)的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含双向转诊)的,免除住院起付标准。 2、同一病种,同一家医院15日内(第二次的入院时间-第一次的出院时间≤15日)二次返院的免收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如第一次住院未满起付标准,则需补差)。 3、因门诊特殊病病种住院的,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 ||
费用段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2万元至8万元 | 60% |
8万元至10万元 | 65% |
10万元以上 | 70% |
对困难人群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在一个待遇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1万元以上,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如下:
费用段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1万元至8万元 | 65% |
8万元至10万元 | 70% |
10万元以上 | 75% |
十四、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如下:
(一)门诊。持社保卡(码)直接结算,参保学生可通过南京医保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南京医保—服务大厅—异地就医备案),持省卡或三代卡在异地刷卡结算。
(二)住院。可凭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异地住院同异地门诊,需入院前成功备案,备案成功后持省卡或三代卡结算。
(三)门诊专项病种。包括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和门诊艾滋病。凭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办理准入手续时选择的定点医院就诊。
注意:参保大学生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未刷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发生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十五、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1)办理异地就诊登记备案手续后,因正当原因未能刷卡结算,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急症在门(急)诊抢救后转住院(或死亡)的,在门(急)诊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
(3)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十六、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一)办理地点:学校医保办。
(二)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以及医疗费发票和费用明细,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明细(A4规格、项目呈现齐全且清晰、医院盖章)、出院小结(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等材料(自留复印件)、转外地医院需提供转外就医申请表。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请提供本人开户银行或银行卡号。
十七、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待遇享受期结束。
十八、城乡居民医保与其他医疗保险之间的衔接有何规定?
大学生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可先按城乡居民医保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后,再由保险机构进行理赔;也可先由保险机构进行理赔,再按城乡居民医保相关规定给予报销。重复参保在其他统筹地区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十九、学生毕业后如何接续医疗保险?
(1)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在本市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或持本市居住证毕业当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没有待遇享受等待期,参保缴费次日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回原籍的。按当地医保政策办理参保。
二十、哪些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按照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情况。
二十一、社保卡遗失后,如何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社保卡遗失后,应及时拨打电话025-12333进行人工挂失或自动语音挂失,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南京市任一个市民卡服务网点(各区或银行市民卡服务网点)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距离我校最近网点为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也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凡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医保办电话:02558731307
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医保办电话:58690081
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待遇咨询电话:025-12333
南京市异地就医科电话:02586590791/3、02586592197
南京市医保信息部门:02568788576/8517(医保电子凭证未显示南京)
二十二、参保后如何查询是否在保?或者说如何下载医保缴费证明?
是否在保可以在“南京医保”公众号里查询。
打印参保证明选择“服务大厅”→“证明打印”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证明” →“查询本人”。未完成参保但又急需参保证明的学生(如新生、补参保学生)可到学校医保办(学校门诊部大楼205室)开具。
二十三、如何查询医保范围内药品和诊疗项目?
详细情况请登录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nanjing.gov.cn)官网,右侧有医保药品目录(医保网上办事大厅 (njybjyybz.org.cn))和诊疗服务项目(医保网上办事大厅 (njybjyybz.org.cn))等在线查询数据库。
请您扫码关注“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的医保政策。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