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3〕1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3〕4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8日-5月5日
二、检查内容及场所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对食品安全、水电安全、设备设施安全、车辆安全、处(公司)在建项目施工安全、原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等。
检查场所主要包括学生公寓、食堂、校园商贸服务场所、楼宇建筑物、各施工作业工地、特种设备场所(中央空调、电梯)、配电房水泵房等。
三、任务分工
各部门组织人员对所辖场所和业务范围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式、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包括但不限于:

四、时间节点
(一)各部门组织安全隐患排查(4月28日)。
各部门成立安全检查队伍,于4月28日对部门(单位)进行大检查。检查期间对所发现的问题以图片及文字形式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部位进行拍照记录并留存(照片内容中单位、房间、存在问题等信息一一对应)。
4月28日16:30前各部门将汇总情况(附件1)发至总务处邮箱:zwc@nuist.edu.cn,同时将检查结果纸质版盖章交综合办公室。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29日-5月5日)
1. 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2.能立整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整立改的,要限期整改。各部门于5月5日前提交整改情况,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报告》(附件2),纸质版(主要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交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wc@nuist.edu.cn。
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