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娟发布时间:2019-09-11浏览次数:1130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2019 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纪委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执行。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要始终保持向党中央看齐的政治自觉,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守土尽责,采取各种形式对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和提醒,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切实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规定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行为准则,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随时随地对照,不折不扣执行,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又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严格教育管理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格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全校广大教师要用“四有”(即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要求,依法规范从教行为,守牢职业行为底线,践行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四、严格监督检查

中秋国庆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追责,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

监督举报邮箱:jiwei@nuist.edu.cn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199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