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保障中心应急抢修服务标准

发布者:王娟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1899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维修保障中心应急抢修服务标准,具体如下:

    一.应急响应

    1.抢修人员接报10分钟内到达现场后,须对抢修情况进行确认。抢修人员应做好抢修现场保护工作。查明故障发生原因,并立即向抢修班长汇报现场情况。

    2.抢修班长应立即加派维修人员并赶赴现场,并马上判断原因,向上逐级汇报。

    3.中心领导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制定应急抢修方案。

    4.根据应急抢修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总务处领导汇报。

    二.应急抢修停水服务标准

    1.临时抢修或更换供水设备需停水时,应立即向后勤服务总公司和总务处申请,再由总务处在校信息公告发出停水通知,以便涉及的停水区域用户做好蓄水准备。

    2.如因设备故障,应根据情况采取限制用水或停水措施,并在采取该措施前向后勤服务总公司和总务处申请,再由总务处在校信息公告发出停水通知,并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三.应急抢修停电服务标准

    1.临时抢修需停电时,应立即向后勤服务总公司和总务处申请,再由总务处在校信息公告发出停电通知,将停电原因、区域、时间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涉及的停电区域用户,早完工早送电。

    2.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将停电原因、区域、时间向后勤服务总公司和总务处汇报,再由总务处在校信息公告发出停电通知,将停电原因、区域、时间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涉及的停电区域用户做好准备。

    属于发生故障造成的停水或停电,事后要分析原因,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