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要求,我校2017级新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2017级新生参保建档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档信息登记 (一)建档对象 本次建档对象为2017级新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2015级专转本学生。 (二)建档要求 1、建档是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性工作,任何数据错误都会直接影响到学生日后理赔等权益保障。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参保待建档学生信息(详见附件1)。所有参保学生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信息如有错误,请直接在电子表中用红色字体进行修改;信息空白的部分请补充完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打印好的横向纸制名单上请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2、建档数据字段包括:学院、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民族、联系电话。 3、2017级新生参保中,部分学生的参保费用未缴全(已在名单“欠费情况”一栏中标出其欠费金额,请各院注意)。该部分学生欠费状态下无法办理参保手续,若学生签字同意办理参保,则后期会由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将名单上报给校财务,由校财务成功补扣所欠参保金额后才能再行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的认定材料为:原户籍地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复印件或原户籍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格式参考附件2),且证明日期必须为2017年度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相关部门身份认定后,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获得政府的保费补助(财政全额补助),减免个人参保缴费。已扣款的,经认定完参保成功后,个人参保缴费将予以返还。低保证明材料请由学生本人送至大学生医保办公室进行现场初审。 (二)名单中若有退学或未报到等特殊情况的,请在相应的学生名单后明确备注,纸制名单上做同样备注。此类情况学生将不予办理新参保。 (三)所有不同意参保的同学均要本人填写《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详见附件3)。其中已扣款的学生,本人填写不参保告知书后,将会统一退还相关参保缴费。 (四)新生参保统一是按学制进行收费,学制内因转学、退学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在我校参保的,届时将会在新学年退还剩余学年个人医保缴费部分。 (五)待建档名单中没有的学生,若符合参保条件,请学生本人带上一卡通到大学生医保办公室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后再进一步确认是否可以补办。 请各学院在9月28号之前将经学生本人签名、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建档材料报送大学生医保办公室,修改后的建档材料电子版请通过奥蓝发至综合门诊部。 三、老生补参保 我校老生中有未参保的学生(包含之前未办理过参保、未续保、续保扣款不成功的),若想补办本学年参保,可由学生本人携有效证件到大学生医保办公室现场办理补办登记,截止时间为9月28日。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地址:老行政楼203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731307。 大学生医保建档工作关系到大学生医疗保障权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建档工作,按通知要求完成各项建档数据的收集、信息核对和签名确认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新生顺利参保。 附件1:2017级新生参保待建档信息表(详见奥蓝系统) 附件2:低保家庭学生原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证明格式(供参考).doc
附件3: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doc
总 务 处 2017年0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