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后勤服务总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筹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对第二届职代会代表征集提案。具体征集提案工作要求如下:
一、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提案是职代会代表向代表大会提交的符合规范的,经提案委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意见和建议。职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以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职代会正式代表4人及以上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无论是主提案人,还是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
三、提案内容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提案受理:
1、提案事关总公司改革与可持续发展,对总公司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涉及多数职工的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为提案受理:
1、提案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提案不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3、提案征集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
4、提案超出总公司管理权限以外的问题。
四、提案格式
(一) 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不能在一份提案上写几件事。力求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和可行性。
(二) 提案应使用提案委统一印制的提案表,允许另附页补充。提案书写必须字体工整,符合规范。
(三) 提案必须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
1、提案的案由,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内容和依据,即提出提案的具体内容及其依据。
3、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措施。
4、署名和日期,即主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五、提案征集时间2013年12月9日到12月16日上午11:00之前,筹委会提案组收集地点:质量安全监控部(中苑老食堂一楼检测站)。
联系人:孙畅泳、严敏,联系电话:58731379、58731116。
六、具体见附件(后勤服务总公司第二届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后勤服务总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筹委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