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严肃人事政策,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人事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各部门需将新聘用的各类员工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及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公司邮箱。
2、各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人员发生变动的,需将变动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3、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考勤工作。每月报送工资时,同时报送考勤表。
4、工资表须在每月3日前报送至行政人事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公司邮箱以便审核。
5、各部门每月20日—25日将需要办理社保的员工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报送至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
本通知自2012年5月起开始执行,请各部门积极配合!
行政人事部
201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