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各学院、部门宣传报道中的保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办法》的要求,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对内对外宣传报道时的保密审查责任。
1.坚持逐条审核2018年12月10日起,发布于天际新闻网、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校内自办刊物的新闻,均须在发布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宣传报道保密审查表》(附件2),并在本单位存档备查。
2.坚持按季报备各二级单位应及时登记发布于天际新闻网的新闻保密审核情况,每季度末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宣传报道保密审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xcb@nuist.edu.cn,纸质版经基层党委(党总支)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党委宣传部吴琪琼老师处(行政楼617,58731204)。
3.规范新闻采访各二级单位和师生接受校外新闻媒体采访,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接受媒体采访保密审查表》(附件3),向党委宣传部进行报备审批。
特此通知。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保密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