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大学生《南京市民卡》使用方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8浏览次数:3366

凡参加“南京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在南京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均须凭本人所持的《南京市民卡》刷卡报销结算住院费用。若不使用此卡,其本人住院费用将无法进行报销,需由个人全额承担。

只有如下两种情况则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在学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出具情况说明后,此费用可交由南京市社保中心进行零星住院费用报销。

1、新参保的大学生,其本人的《南京市民卡》在制作过程中,未发放到学生手中时,学生在南京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学生续保缴费未到账期间,即每学年91日开始,至学生的续保费用到达南京市医保中心这段时间之间,学生因此种情况导致《南京市民卡》无法使用,学生在南京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大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普通门诊时,无需使用《南京市民卡》,由本人先垫付门诊医疗费,后可按学校相关的门诊报销规定凭门诊发票在学校进行统一的门诊报销。

《南京市民卡》还具有银行卡和金陵通功能。使用银行卡功能需先到卡上相关银行开通后方可使用。金陵通功能在领卡时已开通可以在充值后正常使用。

社保功能根据社会保障卡的规定,可设置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六个8。持卡人不修改初始密码的,默认该用户不启用密码,办理业务时不需要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一旦修改过,就默认该用户启用密码,以后凭卡办理业务时均需录入密码。

 

若本人《南京市民卡》丢失,可到浦口区盘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盘城南街与盘城新街交叉口北50米)进行挂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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